章标题

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日期将公布
『 更新时间:2007-8-22 』『 字体:变小 变大 』『 作者:佚名 | 来源:本站原创 』
8月16日公布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后,市民纷纷打电话到报社、劳动保障部门,了解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日期,以及与最低工资标准相关的问题。昨天,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在网上就最低工资标准的话题与网民交流时透露,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日期近期公布,4个项目仍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综合考虑低保标准提高、物价上涨和社平工资增长较快等因素,本市已经决定将月最低工资标准从750元提高到840元,同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从6.5元提高到7.5元。

    针对网民提出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此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后,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仍不能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
社会保险费。

    这位负责人提醒市民,目前在最低工资上玩花样的单位仍然不少。如果员工发现单位在最低工资支付上有侵权行为,可以拨打上海劳动保障电话12333投诉、举报。

【点击数:】【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文章

友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地图 | 网站制作 |
上海浦东浦城路297 电话:021-58785751
雁行短租公寓 沪ICP备06048797号

Copyright © 2006-2008 Ytrip.net, All rights reserved.